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
知情同意书
亲爱的研究生同学:
您好!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为同学们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温馨的住宿环境,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及雁塔校区学生公寓服务与管理办法》《西安交通大学创新港学生公寓服务与管理办法》和《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研究生住宿相关管理规定告知如下,请您认真阅读并签署知情同意意见,学校将按照您住宿申请和网选结果予以分配宿舍。
1. 研究生原则上按照学习校区安排宿舍,研究生跨校区调宿或校区内调宿需服从相关部门和所在学院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或宿舍。
2. 如因学校住宿资源整合、实验平台变化和住宿园区规划调整等需搬迁宿舍,经学校研究决定后,研究生应服从整体安排。
3. 研究生在住期间需按照规定及时缴纳水电、空调和其他相关费用。
4. 学校组织学生宿舍检查时,将印发通知,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和学院教师按规范进行操作,研究生应积极主动配合。
5. 每年6月1日至新生开学报到后的一周为学校规划新生住宿、校区宿舍调整优化、毕业生腾空房修缮粉刷等时间,在此时间段内,学校暂停个人提出的跨校区调宿或校区内调宿申请。
6. 因病、因事或因公出国(境)超过一定期限等需要休学或保留学籍的研究生,必须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待复学后重新申请办理住宿手续。
7. 毕结业人员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对于拒不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经督促提醒后仍不改正者,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按逾期退学处理,不再接受毕业或学位答辩申请。
8. 研究生在宿舍居住期间,应爱护建筑物、设备、家具、洁具、水表、电表等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本体、房内家具及其他设施设备进行改造,不得在墙壁和家具上张贴各种物品。发现漏水漏电、设施损坏等,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部门维修。因人为改造或损坏的须原样恢复,相关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9. 创新港校区的电瓶车(含电瓶)、自行车、平衡车等个人交通工具应悬挂号牌,在师生服务大厅“校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登记备案后方可在指定区域通行,请勿进入公寓园区内;其他校区严格遵守电动车管理规定,倡导通过步行或共享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代步。
10. 学生公寓共享厅由居住者共享,设施设备和环境卫生共同维护;公寓内严禁吸烟,严禁遮挡消防设施或阻碍消防通道,禁止使用违规电器或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劣质电器产品,离开宿舍时,请切断水电,关好门窗;请爱护环境卫生,做好垃圾分类。
11. 研究生在校居住期间,严禁在宿舍养宠物、严禁留宿他人、严禁出租出借学生宿舍床位等,违反者将按照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和违纪处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当学年各类评奖评优与推荐先进资格;如发现出租出借学生公寓床位,同时将取消当学年住宿资格。
以上事项,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并严格遵照执行,谢谢配合!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学校关于宿舍的管理规定和上述知情同意书内容,在校居住期间,我将严格遵守执行;如出租出借学生公寓床位,同意学校给予我取消当学年住宿资格的处理决定。